必備資料:
- 新舊護照或是出入境證明文件
- PBS申請表---1
- Appendix-8表格---1
- CAS---1
- 英文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1
- 英文最高學歷成績單正本及影本---1
- ATAS (if necessary)---1
- 六個月內彩色2吋大頭照---1
- 其他CAS上所列之需要提供文件
- 簽證費用NT$12500現金
1. 英文財力證明文件---1
2. 英文語文能力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1
3. offer正本及影本---1
申請流程:
首先,在接到學校寄發的CAS之後,這才代表我們可以開始準備申請簽證。近來UK的學校多以e-mail形式寄送CAS,甚至連offer都不會再主動寄發紙本證明文件,所以我們手邊多數都只會有CAS的電子檔。確認CAS上面資訊正確後,最重要的就是確認學費的部份是否有誤,或是已經預繳了學費卻未顯示在CAS上,這些都是可以再跟學校進行修改的。同時CAS上也會清楚載明辦理簽證時所需要出示的文件,通常包括了英文語文能力證明、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成績單等,理工科系的申請者可能會被要求要提供ATAS,所以基本上你所需要的必備文件就是CAS上列的那些。
當這些文件都申請好了,請上UKBA的網站進行線上PBS表格填寫的動作。
網址:http://www.visa4uk.fco.gov.uk/Welcome.htm
填寫時建議把CAS以及新舊護照還有父母親的英文姓名及出生年月日一併先整理好,這樣就可以一口氣填完表格不用東翻西找。即便一次填不完網站還可以進行儲存的動作,不過如果資料7天內未更新就會被自動刪除需要重新填寫。填寫完後需要列印下來並且簽名,這樣就完成PBS的填寫了。
接下來網站會建議你和英簽中心預約辦理簽證的時間,請在這裡預約:
https://www.vfs.firm.in/tw-apptsystem/appscheduling/AppWelcome.aspx
填完基本資料後就可以選擇你想辦理英簽的時間,之後請列印這份預約表並於進入簽證中心時交給門口的警衛。如不想預約也可以帶齊文件直接至英簽中心排隊申請,不過每天其實人都不少建議還是先行預約。
英簽中心位於台北市松仁路97號7樓,進去之後警衛會代抽號碼牌,之後會要求你將全部電子儀器關機並進行確認,然後就是等候至叫號時上前辦理,有點像是到銀行辦理事情的感覺。
此時前面填寫的文件如有任何不清楚的都可以請專員替你解釋並協助填寫,如果資料都有備齊的話其實整個過程大約20多分鐘就結束了。專員有提到7/4後申請簽證時可免附財力證明及學歷證明,同時因我的CAS上有加註學校已審核過我的英文能力,所以其實我也沒附上該證明,專員表示如果在審核過程中有被抽查到需要補件的話會再另行通知。最後就是至隔壁的小房間按壓指紋及拍照,然後若是沒意外的話約5-15個工作天就可以領件了。
補充說明:
1. 有關ATAS的相關資訊以及如何申請請參考下面這個網站:
http://www.fco.gov.uk/en/about-us/what-we-do/services-we-deliver/atas/apply-online/
建議需要申請ATAS的人儘早申請,由於申請ATAS需要CAS上面的一些資訊,所以最好一旦拿到CAS後就開始申請ATAS。會這樣說是因為從申請完成到收到ATAS約莫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像我6月中申請就7月中才收到,而且這份文件在申請簽證時是一定要一併出示的,所以還是早點申請好。順帶一提ATAS是透過e-mail寄發,收到後直接印出來即可,這就是證明文件。
2. 英文語文能力證明的部份,由於4/21日後UKBA的新政策規定凡修讀研究所以上課程者需達到B2的level,如果是以IELTS的標準就是四項皆須超過5.5分;而iBT的標準則是聽說讀寫四項最低需達到21, 23, 22, 21,詳細說明請見下方網站:
http://www.ukba.homeoffice.gov.uk/studyingintheuk/adult-students/can-you-apply/english-language/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UKBA"的最低標準,各校亦有各校的語文標準,原則上是必須兩個標準皆滿足才可以。由於我考的是iBT,ETS雖然現在考試出分的速度有改善,但是唯一的正式證明文件也就是由ETS官方寄發的紙本成績單卻需約1個月才會寄達,平白又增添了許多變數。我6/25考完7/6就出分,卻直等到今天才收到紙本成績單 = =
我當初是一出分就先列印ETS網頁分數寄給學校,學校也滿乾脆的就直接寄給我CAS和UNCON,同時CAS上也替我加註該生的語文能力已超過B2 level,故申請簽證時無須再出示英文能力證明。然而今天簽證中心的專員還是建議我準備好正本文件以防被抽查到,還好萬幸今天終於收到了正本成績單。
3. 財力證明的部份比較多人會有疑惑,目前的規定是可由申請者名下之帳戶或是其父母或監護人名下之帳戶來出示財力證明,亦可多帳戶共同申請。一般而言如果是定存帳戶就直接申請英文版的餘額證明就可以了,同時必須請銀行證明這筆錢已經連續存放在此帳戶超過28天。活存的話由於都會有交易日期,所以就是由存簿上最後一筆交易往前回推28天,且這28天的金額都需超過財力標準,且最後一筆交易日期需落在申請簽證的一個月內,否則失效。最簡便的辦法就是把存摺封面及內頁拿去請專業翻譯社翻譯,然後被要求補財力證明時再連同存摺一併交給簽證中心。
所謂的財力標準因人而異,算法就是CAS上所列第一年的學雜費 + 預估之第一年生活費。預估之生活費一律只有兩種:倫敦週邊為7200鎊/年;其他地區為5400鎊/年。財力證明要能夠顯示你的帳戶餘額超過上述總金額連續28天,若是其中任何一天的帳戶餘額低於該金額就需要重新計算。然後財力證明可以是任何幣別不限定一定要換算成英鎊,簽證中心會依當日匯差自行計算金額是否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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